同时保险受益人变化要及时变更
人们在购买人身保险时,往往会忽视“保险受益人”这一项。事实上,保险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事关保险金归属的一项,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保险公司人士提醒,投保时填写受益人时,一般可以指定被保险人的丈夫、妻子、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或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第三人。
然而由于生活的变故,当初投保时,指定的保险受益人可能因离异、死亡等而变化,因此,只要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被保险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随时用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更改保险受益人。如不及时更改,万一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给付可能与投保人的初衷相违。
多个保险受益人可按比例划分
吴女士婚后给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额为20万元的人寿保险和30万元的意外险,在填写受益人时,面对自己深爱的丈夫和未成年的女儿,还有年近70岁生活在农村的父母,吴女士不知该填谁为受益人。
对此,保险专家建议,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是多人,多人中受益顺序可以是并列的,也可以是有优先顺序的,受益份额可以是等份的,也可以是不等份的。如吴女士可以指定丈夫是第一受益人,受益份额为30%;女儿为第二受益人,受益份额为30%;父母是第三受益人,分别受益20%,共40%。也就是说,万一将来吴女士意外身故,在保险理赔金的划分上,丈夫15万元,女儿15万元,父母共20万元。保险专家提醒,将来吴女士的父母百年之后,吴女士还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更改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