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星少儿保险,大家了解的并不是很多。但这种保险目前成为了很多家长关注的保险种类。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关于福星少儿保险的相关保险责任。具体了解之后,我们再来看这款保险是否适合为自己的孩子购买。
福星少儿保险保险责任一、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福星少儿保险保险责任二、身故保险金
福星少儿保险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福星少儿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福星少儿保险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