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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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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细则,并将正式启动“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工作。 北京市城镇户口家庭的学生和婴幼儿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北京市尚无医疗保障的城镇老年人也将享受到看病报销的待遇。

    一、参保范围

    据了解,城镇老年人的参保范围是: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年满60周岁的居民,应当参加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可参加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
 
    学生儿童的参保范围是: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都可以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二、参保方式

    城镇老年人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从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年龄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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