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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鑫盛保险7岁小孩购买 可以买10万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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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重疾的发病率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年轻化。那么年轻一代的父母如何为孩子投保才能够做到:投保的重疾保障最大化,花有限钱实现最大保障?

  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的第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鸿鑫人生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直至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3、身故保障: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障利益:

  1、祝福金:自合同生效日起,小天每年可领取9000元,直至终身。若王先生指定领取日为小天的生日,则祝福金将作为小天的生日礼物和成长纪念了。

  2、祝寿金:小天70周岁时可以领取一笔金额相当于已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总额的祝寿金58600元。

  3、上述祝福金和祝寿金若留存于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生存给付累积账户金额到60周岁时可达1511505元,到80周岁时可达3766570元。

  4、重大疾病关爱金及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若在王先生交了3年保费后,小天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则小天每年将获得9000元重大疾病关爱金,直至身故,重大疾病关爱金如不领取,还可留存于公司累积生息;同时公司将豁免剩下7年的主附险合同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若小天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退还已支付的附加险保险费,附加险合同终止。

  5、身故保障:若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按身故时已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主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以及身故时已支付的附加险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附加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身故,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与身故时主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以及附加险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附加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6、红利分配:每年有权参与公司的红利分配,若当年不领取红利可以累积生息。按中档分红水平和35的年累积利率预测,到60周岁时累积红利可达到1263779元,到70周岁时累积红利可达到1852788元,到80周岁时累积红利可达到2533091元。

  注:1、红利是不确定的,仅作为参考之用,不作为未来红利分配的保证,实际红利水平可能高于或低于上述所列数字。

  2、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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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少儿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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