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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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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是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相关知识的汇总,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措施,因此,如果孩子是独生子女,最好为其办理独生子女证。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

  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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