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已经安排到位
参加市、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符合领取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暂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垫支,年终根据资金决算审核情况,由同级财政将资金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市、区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符合领取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暂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垫支,年终根据资金决算审核情况,由省财政将资金下达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企业在职人员(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补助金由所在企业承担。
上述范围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与区县财政共同承担。目前补助金已经安排到位,可及时进行领取。
如有问题,可拨打西安市计生委电话咨询,电话:86787969。
领取方式1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本单位申领
工作单位不同,领取补助金的方式也不同。参加市、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本单位申请领取。
本人向单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相关表格,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由本单位负责发放;退休人员则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而未参加市、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由单位审核,经主管单位同意后,报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由本单位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