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女士的宝宝是2008年12月初出生的,当时就办了出生证,也落了户口。“办个医疗保险,一次性缴50块钱,就能全年享受。”如此简单又优惠的事情,姜女士也想让宝宝能够从小享受,考虑到宝宝抵抗力低,容易得病,这份保险实在很有必要。
于是,姜女士先后跑到所在社区和市社保中心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我市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的申请办理时间为每年的10月15日至11月15日,现在已过了申办时间,只能等到2009年10月15日以后再来。
“早知道就先申请个预留名额了。”姜女士说,工作人员还透露了一个“窍门”:有些准妈妈会弄清楚预产期,在申办时间内,先给未出生的宝宝取个诸如“王乐乐”、“李毛毛”这样的名字,等来年宝宝出生后再去改名字,到那时就能及时享受到优惠了。
至于为什么要实施“参保限期”,工作人员的解释是:财政补助资金的支出比较复杂,要统筹安排,统一发放。
姜女士认为,“城乡合作医疗保险”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希望相关规定能更加人性化一点,不然每年都会有很多宝宝不能及时享受到这项好政策。
“随时参保”有“三难”
“其实,我们已考虑到了新生儿的参保及时性问题。”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项参保限期规定已实行多年,周遍县市也普遍采用同样办法来规范参保秩序。然而,新生儿的参保需求也是实际存在的,这一现象已引起他们的重视。今年,为鼓励小儿参保,合作医疗保险在小儿住院报销政策上已提高了15%。
该负责人分析说,如果实行“随时参保”至少存在三个难点:
第一,各乡镇、街道的衔接工作量增加。我市的医疗保险是按照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参保的,“随时参保”将在全年范围内存在参保不定时、人员不定量的情况,必然导致各级负责单位的工作量增加,涉及到人事安排、配套机构等的变化和明确。
这位负责人举例说,2008年我市新出生人口6469个,按照这样的规律计算,具体到参保受理工作量上,等于每个乡镇、街道的分设站点都必须增加一至两个岗位需求。
第二,道德风险加大,缴费主动性降低。“随时参保”等于降低了参保门槛,使得“漏保”现象增多,比如,有人会生了病才来参保,还有人会产生“反正迟点缴也行”的思想,势必对缴费积极性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