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这种担忧不无道理。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现行大学生公费医疗政策存在不少弊端。从大学生的角度看,虽说公费报销比例不低,但是公费医疗局限于十分有限的药品目录,更多医药费用还得大学生自付。如果不是在学校医院或者指定医院看病、住院,一分钱都不能报销,学生报销医药费相对困难。因此,大学生的总体医疗现状是:大学生享受的是低水平的基本公费医疗服务,学生如遇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除了学校救助外,多依靠家长筹资自救、社会募捐等方式解决,公费医疗政策难以给大学生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2004年,清华大学学生张春鸣因腹泻至少4次到校医院看病,校医院诊断为肠炎并不同意转院,被拖了将近4个月后,张自费到北医三院确诊为肠癌晚期,在昏迷中离开人世。据医学资料显示:肠癌如果发现早,手术后有存活希望。校医院为什么不同意转院?是因为当时实施的一项政策:北京市大学生所享受的公费医疗,政府承担80%,直接划拨给学校,剩下的20%,由学校和学生负担,学校视自身经济情况,决定全额或部分报销。由于学校顾虑“剩下的20%”主要由学校支出,更由于政府承担部分只限于计划内招生,所以校医就不能不在用药标准、同意转院上动心思。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低标准,全包式”的医疗保障体制,早就应该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