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医保按什么标准报销?
社保局医保处工作人员:参保人员住院报销公式为:报销费用=〔一次性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个人应负担的自付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内的费用)〕×〔(75+年龄×0。2)÷100〕,在这个计算公式中,起付标准是以全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1999年以来所定的标准都为8084元,至今没有变过),住1级医院为5%;住2级医院为8%;住3级医院为12%,即分别为404。2元、646。72元、970。08元。由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有一个报销限额,就是累计最高不能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如果以成都市为例,那么报销限额就是14638×4=58552元,这个限额比去年要高122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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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小孩可比去年多报1527元
市民:生育保险待遇是如何计算的,启用新标准后有何变化?
社保局工伤生育处工作人员:生育保险待遇采取的是定额拨付制度,其中,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正常生产待遇标准为上一年全市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以此计算,去年的水平为5792元(11584÷2),今年提高为7319元(14638÷2)。今年1月以后生小孩且在规定时间在社保局办理了备案手续的,也将享受新的生育待遇,即报销7319元,而不是去年执行的5792元。
另外,今年持有生育指标不满6个月流产的也将享受2439。7元的生育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