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14周岁以下的参保少儿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绑定其门诊就医的医院或社康中心:
(1)首次参保的人员可在递交参保资料时,选择居住地附近的社康中心或医院;
(2)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的网站,通过个人网上申报系统选择绑定居住地附近的社康中心或医院;
(3)到就近的街道、社区或社保机构办理绑定;
2、满14周岁以上的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绑定其门诊就医的社康中心:
(1)直接到所要绑定的社康中心进行绑定;
(2)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的网站,通过个人网上申报系统绑定门诊就医的社康中心;
(3)首次参保的人员可在递交参保资料时选择绑定门诊就医的社康中心。
医院与社康的名称见社保局网站
(三)每个参保人可以绑定几家社康中心做为门诊就医的定
点医疗机构?要绑定之后多长时间才能重新选择其他的社康中心绑定呢?
答:14周岁以下的参保少儿只能绑定一家社康中心或者绑定一家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满14周岁的参保人只能绑定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绑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之后1个月之内不得更改所绑定的门诊就医的社康中心或医院。1个月之后,可以重新选择绑定新的社康中心或医院。因为参保人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有一部分是进入参保绑定的社康中心所在的结算医院的门诊统筹基金,如果参保频繁更换绑定的社康中心,将会导致医院结算出现混乱,无法划入门诊统筹金。
(四)参保少儿满了14周岁以后,还可以到原来绑定的一级或二级医院门诊就医吗?
答:不可以。参保少儿满14周岁以后,其原来是绑定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应重新选择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将不能再在原来绑定的一级或二级医疗门诊就医了。
(五)参保人患门诊大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前,应办理哪些确认手续?
答:1、参保人到诊断医院进行门诊大病确认时,须准备4张一寸免冠照片,参保人既往已确诊患有门诊大病、且近1个月继续用药治疗者,应同时向诊断医院的主诊医师提供近一个月门诊就诊记录及原确诊该疾病相关资料(如近半年内的出院小结等)的原件和复印件;2、到指定的诊断医院相应专科申请;3、专科主诊医师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参保人领取回执(证明书第四联);4、参保人凭从主诊医生领取的证明书回执,在15个工作日后到诊断医院医保办查询诊断结果,若确认为门诊大病,则领取《证明书》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专用门诊病历》。
(六)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原来已经经过少儿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确认的患病少儿,还需要再进行门诊大病确认吗?
答:不需要。原来已经少儿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确认的,不需再次确认,直接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大病待遇。
(七)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以后,其住院是不是还需要在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答: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以后,其原来的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随之放开,患病的参保少儿可以在我市任意一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保险住院就医。
(八)参保人住院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参保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应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在入院证明书上由本人或家属签名并按指纹。办理入院手续时不能提供社会保障卡的,应在办理入院手续之日起三日内提供,逾期不提供的,其住院医疗费用不予记账,正在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在制卡期间可凭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回执”(社保征收部门打印)办理住院手续,参保人出院时已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直接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帐,出院时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先垫付现金,待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再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帐。
(九)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转到市外医疗机构就诊?
答: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1、经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2、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