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参保少儿满14周岁以后,其原来是绑定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应重新选择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将不能再在原来绑定的一级或二级医疗门诊就医了。
四、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转到市外医疗机构就诊?
答: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1、经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2、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五、对市外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有什么要求?
答:市外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与转出医疗机构同级及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六、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异地就医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答:1、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1)所患病种属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
(2)经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3)属于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七、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发生的门诊输血费能记账吗?
答:可以。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因病情需要发生的门诊输血费,7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七、原来少儿医疗保险的门诊大病中有血友病、再障碍性贫血,并入住院医疗保险张小玲之后,这些病还能享受门诊大病待遇吗?
答:可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其专科门诊治疗基本医疗费用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八、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以后,其原来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的年限如何处理?
答: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以后,其原少儿医疗保险的连续参保年限可与参保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合并计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按实际参加时间计算。
这是因为少儿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其未参加过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所以少儿医疗保险在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连续参保年限只能和基本医疗保险年限相合并计算,但不能把其当作是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
九、参保人没有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还可以报销吗?
答:也可以报销。但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珍手续的,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到国内我市社会保险机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4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