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晴天带伞,饱带饥粮”,人生是长途跋涉的旅行,注定会有坎坷和崎岖。对风险和意外未雨绸缪,早做规划是现代人必要的选择。胡适有言,“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后,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可见及早应对风险的重要性。
误区一:意外险有犹豫期
保险行业确有“犹豫期”一说。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目的是让投保人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
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一般是长期人身保险,如纯寿险、健康险才有。投保人在购买长期人身保险后,若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扣除10元的工本费并全额退保。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俗称短期人身险),并不存在犹豫期。
尽管目前不少公司都推出了涵盖意外险赔付的综合保障计划(寿险综合意外险),也打出了全额退保的招牌,但这些产品在退保的时候也不是真正的全额退保。
有的保险合同中会有明确规定,如果犹豫期只写入寿险条款,那么意外险将不存在犹豫期,退保时并不退还意外险保费;如果犹豫期写入公共条款中,则表明意外险也将附带有犹豫期。不过,诸如此类在犹豫期退保,寿险保费可以全额退还,可意外险保费将按一定比例扣除费用。
据一家寿险公司理赔经理介绍,投保人在犹豫期内退意外险时,各家公司扣除保费的比例不尽相同,如有的公司扣除40%,有的公司可能扣除的会稍低一些。若以一年期附加意外险100元计,平均扣除费用则为30元(以扣除保费的30%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