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被保险人的身故、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限,若在给付身故保险金前已发生残疾保险金给付,则给付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发生的残疾保险金给付金额的总数。
连带被保险人出生后至其1周岁期间,因先天性疾病以及医疗意外导致新生儿残疾的,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
连带被保险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依据合同约定的连带被保险人保险金额,按实际连带被保险人数均分给付。
【保险期间】
主被保险人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次分娩后42日止;
连带被保险人保险期间自其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后一周岁止。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金额10000元。
保险费为50元。
产品特色
一份保单,母婴共享
孕(产)妇作为主被保险人,即将分娩的新生婴儿作为连带被保险人,共享一份保单载明的各类保障,为计生工作提供配套服务
责任细化,保障专注
关注孕(产)妇生育健康状况,在分娩过程中主被保险人因妊娠并发症或医疗意外导致身故、残疾,发生医疗意外而导致胎儿身故、残疾,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胎儿权益,明确体现
连带被保险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依据合同约定的连带被保险人保险金额,按实际连带被保险人数均分给付
双重保期,彰显人性
母婴拥有不同的保险期间,主被保险人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次分娩后42日止;
连带被保险人保险期间自其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后一周岁
手续简化,投保方便
通过具有销售优势的兼业代理网点,以卡单方式面市,省时省力,方便快捷
来自:慧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