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情形可市外转诊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什么情形下可转诊市外医疗机构据了解,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后有下列3种情形之一的,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
1.所患病种属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2.经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3.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非本市医院住院起付线为400元,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费,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转诊后,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及药品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及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报销比例降低20%或40%
没办转诊手续,自行到外地住院,费用能报销吗?政策规定,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即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及药品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及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按7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到国内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40个百分点。
即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及药品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及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按5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