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疃里镇张立行的儿子就读于民办幼儿园,一个学期交50元的保险费,前段时间在校外意外被砸伤,本想通过保险公司理赔,谁知幼儿园却以只保校内为由拒绝理赔。19日记者调查发现,该幼儿园没有和任何保险公司签订保单,收取保险费完全是独立行为。
19日,记者来到嘉祥县疃里镇张立行的家中,张立行5岁的儿子正在床上玩手机。3月25日,张立行的儿子左腿被钢筋砸伤,经检查为左胫骨中段粉碎性骨折,现在已经花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想到在为孩子交学费时,曾交过50元钱的保险费,张立行希望能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交保险费的时候,就提前告诉家长只保园内不保园外,这次孩子是在校外发生了意外,不在幼儿园赔付范围之内。”该镇大禹幼儿园负责人任女士告诉记者,对此幼儿园已经提前告知了家长,张立行的儿子在校外受伤,不在赔付范围内。
对于幼儿园的说法,张立行一家并不认可。张立行的妻子说,交费时并没有详细过问保险的理赔范围及数额,幼儿园只是留给家长一张学费收据,上面写有“保险费,50元”的字样,幼儿园也未告知家长保险相关事宜。在张立行提供的两张收据中,2010年的保险费为30元,2011年的保险费用则为50元,落款只有一个负责人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