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还将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继续实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的措施,实现对本市户籍人员、在校学生和农民工医保全覆盖;提高工伤保险参保率,重点促进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适时、稳步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力争把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现与国家和省政策的衔接。探索开展公务员及职员养老保险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调整少儿医保政策,建立少儿医保普通疾病门诊统筹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家庭病床试点,探索医疗保险向健康保险发展;制定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合理调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研究确定适合深圳实际的失业保险费率。
新增加定点医院20家定点药店40家
深圳还将按国家规定做好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调整工作,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修改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提高少儿医保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扩大纳入保障的大病种范围;完善对医院的医疗保险偿付标准,新增地方补充医保目录,增加定点医院20家、定点药店40家;加强工伤保险认定、工伤医疗监管、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探索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并重的保障服务体系。
加大面向全球招聘高层次人才力度
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深圳将开展“鹏城杰出人才奖”评选活动,实施“卓越专家访问计划”和学术研修津贴制度,推出“企业家创业讲堂”、“特贴专家展望讲堂”,打造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平台。扩大博士后设站规模,增加招收数量。实施“产业人才开发计划”引进和培养产业发展急需人才。探索职称评聘合一、资格水平认证和深港专业资格互认。探索海外招聘人才的多种方式,加大面向全球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加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