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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少儿参保新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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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市少儿经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在册的具有本市户籍的所有少年儿童都可以按程序办理医保。

  一、主要政策依据

  1、《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2、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二、参保范围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均应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1、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在册少儿,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深圳社保计算方法。没有工作单位,或没有社保,可以委托进行深圳补交社保或者代交深圳社保。

  2、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儿。

  三、缴费标准

  参保人每年每人缴费150元(缴费年度为当年9月到次年8月共计12个月),其中参保少儿监护人缴纳75元,财政补助75元。对本市户籍低保、特困家庭个人应缴部分由民政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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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少儿医保?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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