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首次在我市参保大学生应打印填写《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连同以下材料递交给学校:
a.《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在园在校学生)》(在网上确认信息后打印,或填写纸质表);
b.学生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
c.学生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学生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d.参保人数码照相回执复印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与身份证号);
e.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f.监护人的户口本复印件;
温馨提示:监护人为港澳台外籍人员的,则需提供有效证件(永久性证件)的复印件;监护人为现役军人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军人证件复印件。
g.非深户学生参保还须提供深圳市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4)、社保机构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从监护人银行账户中扣取医疗保险费和社保卡制卡费(20元)。
a.10月8日--11月15日完成申报,收取本学年(2012年9月到2013年8月12个月)医疗保险费。
b.11月15日后完成申报,以申报完成月份为开始参保时间,缴费从申报月计算到2013年8月。
c.以申报时间为起点,3个月内缴费不成功,需到社保机构重新申请缴费,以重新申请缴费月为开始参保时间。
温馨提示:
1.2012学年度中途离校,可通过学校办理停保手续,也可登录www.szsi.gov.cn网页中的“社保在线服务”中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个人办理停保手续。
2.已毕业学生参加工作的由用人单位为其申报参保。
3.已毕业未就业或未继续升读且已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个人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