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少儿医保参保办法
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A、首次在我市参保的学生应向所属学校提交申报资料。
B、未办理停保手续的已参保学生,将默认为续保状态,仍按学年度(每年9月至次年8月)继续缴费,不中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1.非本市户籍学生其父母任一方应正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
2.已参加家属统筹医疗学生不再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在园在校学生医保缴费标准
2012学年度缴费标准: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即4595×0.8%×12=441.12(元),财政补贴为240元/人,参保人实际缴费201.12元。
温馨提示:未提供我市计生部门计生证明学生不享受财政补贴,441.12元全部由监护人负担。
2012学年度缴费方式:
一次性收取一个学年的缴费,由社保机构从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