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少儿住院医疗保险适用范围
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少儿)。
二、深圳少儿医保缴费标准和方式
(一)缴费标准: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自2012年9月起,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其中困难人员补助360元。
(二)缴费方式:按学年度(当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缴费,每年收一次,在参保人或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
请谨记,办理社保业务原则:
(一)深户:个人自行办理的社保业务(包括辞职待业者)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如果个人的社保业务通过单位代办,则应到单位所在社保局办理;
(二)非深户:个人不能办理补缴或续缴业务,所有业务均由个人所在单位办理。企业漏缴、未缴的24个月(2年)内可办理补缴手续;
(三)办理业务时,身份证、户口簿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他要填写的表格,到社保局或社保管理站现场领取填写即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若办理社保业务,可先咨询12333(请耐心等待,必定能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