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7日,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向公众发布《关于办理少儿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通告》。该局指出,自2012年度开始,少儿医保费统一委托一家银行扣缴。参保者可持相关证件直接至该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扣缴事宜,参保者办妥银行委托扣缴手续后,应及时将足额保费存入委托扣缴账户,并保留其余额,确保扣款成功。
上述规定公布之后,不少家长却颇有情绪。“我原本有这家银行的借记卡,后来因为长期不用,我特意给注销了。没想到,这次又得重新办卡了。”杭州某企业白领王先生称,他已经用惯了别的银行卡,这次新办卡实在是迫不得已。
杭州的一位章女士也有类似遭遇,她告诉《市场导报》记者,为缴少儿医保费而特意新办的银行卡,带在身上实在有点累赘。她很困惑,为什么水费、电费、煤气费等等的缴纳可以有不少银行可以选择,少儿医保缴费就不行?这样的强制让人不得不怀疑,其中是否有着特别的猫腻。
没在这家银行开户的家长觉得不便,一些开了户的也遭遇了麻烦。一位沈先生向导报记者抱怨,他得知缴费消息后即来到体育场路上的这家银行网点。在出具了自己的借记卡后,不料柜台服务人员竟一而再地建议他另外再办一张卡,因为“旧卡是要收年费的,而新办卡不收年费!”犹豫不决的沈先生最终没有开办新卡。
“事后回想起来,对方是为了完成办卡指标而刻意设置障碍,这样的行为过于卑劣。”沈先生说,后来他在另一个网点办理了委托手续。沈先生表示,银行界一边在喊着要减少睡眠账户,以提高利用率,一边又在不断增发新卡,这样的行为岂不是自相矛盾?
律师认为涉嫌违法
少儿医保缴费引发的抱怨不止于此。导报记者网络搜索发现,不少网友在互联网上发帖,晒出了各自的遭遇和不满。一些人士尖锐地指出,杭州市医保局的这一做法,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浙江剑正律师事务所张四平律师告诉导报记者,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亦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