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少儿大病险 | 少儿医疗险 | 教育金 | 少儿意外险 | 少儿医保 | 少儿理财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少儿险频道 > 少儿医保 > 正文
南京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公布 学生儿童标准不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1年度缴费工作即将启动,明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昨天正式公布,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调至每人每年300元,其他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调至420元,学生儿童仍为100元不变。

  据统计,2009年底,南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38.32万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选择的医疗机构越来越多,已将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到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由最初的90家扩大到现在的399家。同时还扩大居民医保首诊医疗机构,规定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均可作为参保居民的首诊医院,极大地方便参保居民就医。另外,凡设立儿科的医疗机构均可作为儿童的首诊医院。

  医保今年将实行“二次补偿”

  南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但是,参保人员在享受完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后,有部分人员个人负担仍然较重。

  了解到,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南京今年起将对住院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参保职工和居民实行“二次补偿”。对于住院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自付金额在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50%;补助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于住院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自付金额3万元以上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补助40%。补助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万元。

  据悉,这项惠民政策将在今年底兑现。“到年底时,对那些生大病、个人负担较重的参保人员,把第一次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再按一定比例报销一部分,将进一步降低个人的负担。”郑宁兆说。(

 

分享到:

如何选少儿医保?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