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门诊待遇不冲突
陈女士询问:“个人账户家庭成员门诊使用的条件是被授权使用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或无个人账户,但现在少儿医保参保人在绑定的社康中心可以看门诊,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800元,是不是要把这800元医疗费用完了,才能关联使用父母的医保账户?”
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少儿医保参保人看门诊享受医保待遇有两种选择,且这两种门诊待遇不冲突,可同时享受。一种是“绑定就医”,14周岁以下的少儿,门诊可以选择绑定一家社康中心,也可以选择绑定一家市内二级或二级以下医院门诊就医;14周岁以上的少儿,绑定一家社康中心就医。其在绑定的社康中心或医院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下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上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120元;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本条第1、第2项规定支付费用的90%报销。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含急诊)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另一种是关联使用父母的医保账户,只要参保少儿父母医保卡内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就可以授权给孩子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以及子女健康体检、预防的接种费用。而且不受到是否“绑定”医院的限制,参保少儿可在我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关联使用父母的医保账户。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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