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新生儿办医保本月起5项便民新政开始实施
从2011年10月1日起,很多新法规、新政策将陆续开始实施。这些新法规、新政策的实施将给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在国庆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本报梳理这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新政新规,同时也给您提个醒。
1、沈阳准新生儿可纳入医保
从本月起,母体妊娠28周以上的“准新生儿”也可以参加医保了。
沈阳市医保部门还简化了医保办理手续,不再必须用“新生儿”的户口簿,只要持有准新生儿母亲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就可以办理参保手续了。
不久前,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出台《关于沈阳市城镇居民“新生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将母体妊娠28周以上的“准新生儿”(以下简称准新生儿)纳入了参保范围。凡是具有沈阳市城镇户籍,符合城镇居民参保条件的出生三个月之内的婴儿及准新生儿都可以参加医保。
2、节能补贴新政车型要求更严
准备买新车的市民注意了!国家节能汽车补贴新政策已在本月起生效,如果仍然根据原来的标准买车,可能就享受不到补贴了。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此前联合印发《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的通知》。与之前只要排量在1.6升以下、百公里油耗低于6.9升不同,此次新出台的标准更详细、更严格。
根据新规定,纳入补贴范围的节能汽车门槛提高,百公里平均油耗从6.9升降低至6.3升;推广补贴标准不变,即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继续给予一次性3000元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按照新规定,原有420多款享受补贴的车型,现在仅有37款能继续得到3000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