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市医保局方面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给予补缴,但新生儿除外;新生儿允许在出生3个月内申报补缴,享受相应年度待遇。而新生儿申报补缴方法主要由新生儿法定监护人凭以下资料向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补缴申请:补缴申请报告一份(监护人填写)、新生儿《出生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两份。
但是,市医保局提醒,新生儿作为首次参加居民医保的申请人,其家属在为其办理登记后,需在成功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4日至23日缴费,也就出现了一段“时间差”,如果是在新生儿出生后第三个月才去办理登记,就很有可能错过追溯报销的机会。因此,提醒新晋爸妈们,最好在孩子出生后1个月内为孩子入户并办理居民医保,以免错过了3个月的追溯期而影响医保报销。
此外,市医保局方面介绍,符合新生儿待遇追溯条件的,可在领取新生儿医保卡后,携带以下资料:(1)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2)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3)出生证;(4)参保人母亲身份证;(5)医保卡,到医保局服务窗口报销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