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突出重点,救助大病。
目前,苏州市对于大病少年儿童的帮助,不外乎以下几种形式:红十字会、特困人群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和社会各界的捐助。尽管有些身患大病的孩子因此获得了继续治疗的机会。但是,与大病少儿的高额医药费相比,还是杯水车薪。而且社会各界的捐助偶然性较大,医疗机构由于自身经营的要求,也不可能无止境减免。
据了解,上海等地的少儿社会医疗互助基金制度,经多年运作,已较为成熟。恶性疾病患儿同样可以参加,从统筹中得到帮助。最近苏州也出台了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由政府按参保少儿每人每年30元予以补助,少儿每人每年交纳60元,即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医疗补助。
那么,苏州市能否借鉴苏州的办法,施行“少儿住院大病医疗保险”,惠及孩子们呢?调查显示,对少儿家庭每人每年缴纳60元的筹资标准,67.7%的家长认为可以接受,28.1%的家长认为偏高。对500元以下由个人自负的起付段标准,33.6%的家长认为可以接受,58.8%的家长认为偏高。应该说,大部分家长对筹资标准可以接受,但对500元的起付段则认为偏高了些。因此,建议职能部门根据苏州市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合理的实施办法。
另外,目前苏州市对年医疗费用大于5万元的本市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者和因此生活特困的本市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低保户等实施医疗救助。这是政府和社会对贫困人口中因病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人实施专项帮助和支持的行为,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进一步完善特困人群医疗救助等办法,促进医疗救助体系的完善,使之在享受封顶补偿后还可获得有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