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就诊、报销流程
一、已发放“社保卡的”参保人员
1、门、急诊就医时请同时携带“社保卡”、儿童医院“就诊卡”。
2、挂号时请持“社保卡”和“就诊卡”到挂号处挂号,我们将对您的“社保卡”和“就诊卡”进行系统关联。(仅第一次就医时需要关联,以后就医时均需携带关联好的就诊卡)
3、交费时需出示“社保卡”才能实时结算报销,只交个人应负担部分及需要自费的项目。
4、参保人员应保证《病历手册》连续使用,门诊就医时因未带社保卡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违反规定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患者结算须持“社保卡”到特殊病专用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6、急诊就医因各种原因未带社保卡的,在医院全额缴费,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手工报销。
7、住院报销
(1)需携带社保卡(第一次住院的还需携带“医保手册”),按规定缴纳住院押金。出院3个工作日后,携带“诊断证明”、“押金条”到出院处医保结算窗口办理结算手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3: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办理。
(2)以下原因者,可携带“出院诊断证明”及“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到医保办公室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再按照社保所要求办理手工报销。
A、未携带社保卡;
B、住院系统提示社保卡不在红名单内;
C、社保卡遗失或损坏正在补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