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少儿医疗保险试行
《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已于6月14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意味着我市少儿医保制度的正式建立,标志着解决我市少年儿童医疗保障问题有了制度保障。建立少儿医保制度是今年初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出郑重承诺的民生十大实事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督办,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在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积极参与下,经过深入的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期间几易其稿,使《办法》更符合我市实际,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切实解决少年儿童的医疗保障问题。
《办法》的出台的重要意义在于: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少儿医保制度的建立,充分体现了对我市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关爱之情。
二、《办法》中规定的待遇水平在全国建立少儿医保的城市中相对最高,且侧重了对重病、大病少儿的保障,使少儿医保真正具有了实质保障意义。
三、政府加大了财政补贴力度,最终确定由财政补贴总费用150元的一半,即每年每人补贴75元,这在全国是最高的。余下75元由少儿家庭自付,即每月只需支付6.25元就能使孩子得到较好的医疗保障。
四、《办法》不设户籍门槛,将广大劳务工子女纳入参保范围,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和全社会对劳务工的关爱,有利于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五、少儿医保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民医保”。我市一直在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全民医保模式,特点是多层次、广覆盖、待遇好。覆盖到全体市民的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劳务工医疗保险和少儿医疗保险,今年底,进入医保体系的人数有望达到750万人。
《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背景资料和主要内容
一、关于建立少儿医疗保险的必要性
(一)社会各界要求建立少儿医疗保险的呼声很高
我市目前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而少年儿童还没有医疗保障。为切实解决患大病少儿家庭的经济困难,防止因病致贫,少年儿童的医疗保障制度亟需建立。多年来,广大市民要求建立对少年儿童提供医疗保障的呼声越来越高。新闻媒体、人大代表对此也非常关注,吴江影等11名人大代表在2004年人代会上,联名提出了《关于建立深圳市少儿医保基金》的议案。深圳劳动保障部门经过历时五年的调研工作,现出台少儿医疗保险办法时机已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