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孩因手足口病住院治疗花了1万多,在幼儿园买了平安保险的(70元)住院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说可以报,请问能报多少?有相应的条款规定吗?
当然应该报。具体条款需要看保险条款。你需要知道幼儿园给孩子买的是那种险种。以下是中国人寿的学生平安险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学生平安保险主险条款
第一条:投保范围
在学校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以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疾病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额,本合同对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及时续保者不受本款90日规定的限制。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付给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以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付给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证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证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付给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证金。
五、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证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1次或者累计给付发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