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凭借这项保险可报销的费用如下:
1、住院的医疗费用;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以下简称“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
3、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4、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其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但也有一些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住院除外;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4、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5、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
也就是说,这项保险保的是大病的医疗费用,除个别特殊的门诊治疗费用外,大部分适用于孩子在定点医院住院期间的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