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友邦康乐意外伤害保险》、《友邦附加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及《友邦附加康乐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组合而成。
承保年龄
专为出生满30天至17岁的少年儿童所设计,提供专属保障,表达您对孩子浓浓的爱。
保障全面,投保简便
意外残疾保障;
药品费用补偿金:*包括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外的药品费用;
手术费用补偿金;
入住医院治疗期间的床位及膳食费用补偿金;
入住医院治疗期间的其他住院费用补偿金;
投保手续简便;
具体保险金额,给付比例详见合同的保险责任
保费豁免,爱心绵绵
若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从其身故或全残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8岁的保险费可获豁免,让孩子继续拥有保障。
保险责任
《友邦康乐意外伤害保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本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且于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天后仍然生存,并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则本公司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该给付金额为《给付表一》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若同一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不同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给付表一》内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时,本公司将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