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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房贷小家庭应如何购买少儿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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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需要应付房贷的小家庭,对于少儿的投入可能会有所减少。那对于少儿的医疗保险方面,又有什么好办法,能让父母们能用较小的投入,规避较大的风险呢?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的,本公司给付各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仅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该次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意外残疾保险金的,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有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的,视为已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被保险人的身故与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5万元为限。
 
  意外医疗责任
 
  被保险人每次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的,本公司就其该次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按100%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事故而造成合理医疗费用的,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意外医疗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投保人投保本保险,自本卡生效日起,被保险人患疾病住院治疗的,等待期为30天。投保人续保本保险,被保险人患疾病住院治疗的,等待期仍为30天。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的无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或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前发生且延续的住院治疗,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本附加合同到期日后的90天内的住院治疗,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对于未参加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如因意外事故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床位费、手术费、药费、治疗费、化验费、检查费等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由个人自负的合理医疗费用(不包含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全额自费的诊疗项目费用与药品费用),扣除200元的免赔额后,按50%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对于已参加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如因意外事故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床位费、手术费、药费、治疗费、化验费、检查费等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由个人自负的合理医疗费用(不包含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全额自费的诊疗项目费用与药品费用),扣除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支付费用后,按100%的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同时以被保险人合理医疗费用(不包含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全额自费的诊疗项目费用与医疗费用)的20%为赔偿付限额,给付自费药,自费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先给付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由个人自负的合理医疗费用后给付自费药及自费诊疗项目费用。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金额以约定保险金额为限。
 
  重大疾病保险责任: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0日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无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对投保人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等待期期间依前款约定外,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本公司在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付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工作单位、侵权人或侵权责任承担方、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本公司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外负担的限额内仅承担剩余的且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相符的合理医疗费用的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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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少儿医疗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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