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老婆今年五月份在慈溪人民医院生的小孩,在家有交医保,请问可不可以在慈溪报?能报百分之几?
答:
(一)门诊费用: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
(即自然年度,如: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
累计发生1800元(门诊起付线)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
超过18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50%
(如果是社区就诊的话,报销比例为70%)。
(二)住院费用:
一次住院费用超过1300元(住院起付线)部分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医药费,报销比例应在在:80%以上(具体报销比例由就诊医院的级别以及住院费用多少来确定。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二次(或第二次以上)的住院起付线为: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