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保人员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享受生孩子医疗保险待遇
下列不能享受生孩子医疗保险待遇: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因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他伤、其他违法行为和医疗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造成妊娠终止;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超出生孩子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服务。
提醒:参保人员因妊娠、分娩、流产、引产手术所致的严重并发症、合并症,符合住院标准并办理生孩子医疗保险转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审批手续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不享受生孩子医疗保险。
五、参加生孩子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
参保人员应先到医疗保健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妇保健手册》。早、中期产前检查,应在生孩子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并取得生孩子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范围内进行。晚期产前检查、分娩的,应在生孩子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所医疗机构进行;参保人员进行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在生孩子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
提醒:上述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一旦选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因难产、严重并发症或者合并症确需转院治疗的,需经原选定的生孩子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开具附有院(站)内专家组签署会诊意见、主管院(站)长同意的转院申请单,再由参保人员家属到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否则,生孩子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生活津贴和生孩子医疗保险费补贴。
六、参保人员在外地生孩子如何补贴?
长期在外地(派出机构)工作、探亲(夫妻两地分居)等外出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应持单位出具的外地诊疗证明、《沈阳市城镇职工生孩子医疗保险异地生育申请表》、本人的医保IC卡和《医保手册》到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转往外地生育、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审批手续。
提醒:没有外地诊疗证明和异地生育申请表,生孩子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生活津贴和生孩子医疗保险费补贴。
七、生孩子医疗保险费补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妊娠检查、产前检查、分娩、流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由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按照《细则》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支付的符合生孩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提醒:参保人员在外地生育或者因急诊在非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者分娩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领生孩子医疗保险费用补贴。
八、参保人员在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期间,单位是否还需支付产假工资?
参保人员在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期间,公司可以不支付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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