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
201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启动
记者昨日从石市医保中心获悉,2014年度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及续费工作已经开始。即日起,新参保居民要参加2014年度居民医保,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社区)办理,大学生应在本人所在高校办理。办手续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2张一寸免冠白底照片。已参保居民,可到市内任何一家河北银行营业所、36524营业点缴费,也可利用河北银行网银网上缴费。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居民医保的缴费额度不变。其中,驻石高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20元,大学生参保需一次性缴纳其参保年度至毕业年度的全部保费,其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全额返还给所在高校,作为门诊统筹资金。高校在校学生参保率达到90%以上的(以教育厅提供的各高校在校生总人数为基数分别计算),从各级政府的补贴中每人每年拿出30元给各高校,一并作为门诊统筹基金。各高校负责在校参保学生的门诊就医,费用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作下年使用。大学生住院就医,与参保居民同等待遇。
市医保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每年的9月至11月是集中办理首次参保登记、缴费及居民医保信息变更的时间,从往年的情况看,缴费的高峰期多在11月份和12月份,请广大参保居民尽量避开缴费高峰,在9月、10月份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