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参保: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窗口办理,凭打印的缴费单缴纳城居医保费,同时领取证历本。
2、续保: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窗口办理,凭打印的缴费单缴纳城居医保费。
3、已参保人员必须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至各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报销标准
少儿医疗保险的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600元,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300元。
每次住院均设住院起付标准。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75%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其中,因患各类恶性肿瘤需进行多次住院放、化疗治疗的,按首次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计算一次住院起付标准。
参保少儿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少儿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由少儿医保统筹基金与参保少儿共同承担,其中个人的承担比例按下表执行:
医院等级起付标准起付标准至2万元2~4万元4~10万元
三级800元36%30%24%
二级600元30%25%20%
社区和其他300元2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