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型农村合同医疗制度是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药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医药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出院记录;
3、医药费用清单或医嘱单(由就诊医院提供);
4、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5、其他(转诊证明、打工地证明等)。
手续和程序:患者在市内就诊,直接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费用;转市外的住院费用,在1个月内将上述材料交本乡镇卫生院(合管所)经办人员办理结报手续,经初审后,由乡镇集中送交市医保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