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观念中,购买保险保额越高越好,其实也不尽然。比如国外旅游,考虑到国外的消费水平,保险公司往往会劝说旅游者投保高保额保险。若到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疗费用较高的国家,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若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且行程较短,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
误区四:意外险只能在寿险公司购买,现行保险法允许财险公司经营意外险业务,虽然现行保险法仍坚持分业经营原则,但认可了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等非寿险的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一样具有补偿性质,将此作为兼营范围。另外,随着近年来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网上也可以及时购买意外险产品,并且保费可以打折,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误区五:旅游责任险可以涵盖旅游意外保险的承保范围,旅游意外保险对旅途中被保险人急性病发作或意外伤害事故承担责任,而旅行社责任保险则只承担其中由于旅行社责任出险的事故责任。对于以下几种情况,投保责任保险的旅行社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一是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
二是旅游者个人过错导致的人生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需支出的各种费用;三是旅游者在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后,或在不参加双方约定的活动而自行活动的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失。所以旅游者从保护自身的角度出发,投保商业旅游意外险必不可少。
误区六:投保意外险和年龄有关,和职业没有关系,刘先生几年前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保额2万元的重疾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万元,投保时职业是公司内勤,年缴保费612.60元。之后他购置了摩托车并考取了驾照,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其家属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发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给付额仅为4.5万元,而非全额7万元。由此与保险公司产生理赔纠纷。
刘先生在投保时的职业是公司内勤,按照职业分类表属于第一类职业,保险费率较低,但之后他取得了摩托车驾照,成为第三类职业,保险费率相应有所提高。但他并未就职业变动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一直按照第一类职业的费率收取李先生的保费,因此只能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之比来给付保险金。
由于意外伤害保险与其他寿险产品不同,所拟定费率的标准不是依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而是其职业类别,职业危险性越高保险费率也越高。
误区七:投保意外险不需要量身定做,根据时间、地点及交通工具的不同,意外险有一般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和航意险等,它们的保障范围依次递减。还有一些适合特定人群的险种,比如针对在校儿童及学生设计的学平险和老人专属的意外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