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时期,由于新生儿死亡几率大,学龄前儿童抵抗能力差,容易得一些流行性疾病,但这时的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险种赔偿率也不高,一般而言,身故时年龄不足1周岁,给付比例占保险金额的20%;满1周岁但未满2周岁的儿童,给付比例为40%;满2周岁但未满3周岁的儿童,给付比例为60%;满3周岁但未满4周岁的儿童,给付比例为80%,满4周岁,给付比例才能达到100%。所以建议多买住院医疗补偿型的险种。有能力的父母可以考虑早为子女教育金做打算。
小学时期,由于意外隐患很大,应适当增加意外险的投入,并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考虑未来教育金的储蓄。当然如果家庭条件很好,应该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考虑未来教育金的储蓄,这样每年保费负担可以减少。
如果孩子已经到了14/5岁,还没有买教育类的保险产品,这时,可以不必局限于儿童险,因为一些险种16岁或14岁以上就可以购买,这类险种中,宜选择时间间隔短的分红产品,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替代教育金给付。当然,也可以考虑缴费和支取都非常灵活的万能寿险。这个险种不仅有保障性,还有很高的投资性。大人孩子都可以受益。同时,这个年纪的意外险、医疗险也是不可或缺的。
4.给孩子投保的金额
国家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儿童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最高投保金额限制在10万元,所以如果你在不同保险公司对儿童保障额度的限制,因为一旦投保超过限额,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保费,所以在保险规划时一定要合理分配对身故保障额度的限额。孩子的健康疾病险,医疗补偿等等不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险种,可以投保超过这个限制。另外有些保险公司考虑到这个限制,在条款里规定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给付5倍于投保金额的保险金。这样没有违反保险金额限制,也同时放大了保障功能。这类保险也可以作为加大保障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