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分配
本公司采用现金红利分配方式,根据每张分红保单对所产生盈余的贡献按比例分配。红利分配政策遵从公平性、一贯性和稳定性原则,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证分配比例是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
红利领取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将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年金开始领取日后,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温馨提示详情请咨询阳光人寿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10。本说明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投保案例张先生的儿子刚满月,初为人父的张先生为儿子精心挑选了保险金额为5万元的“阳光宝贝终身寿险(分红型)”,在未来的15年里每年交10190元,即可享受以下利益:
采取稳健的投资理念,根据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差异进行筛选组合,在控制风险的同时获得长期稳定收益。投资范围主要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和股票、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工具。
★生存保险金
每3年可领取7500元;如果把生存保险金保留在阳光,生存保险金可以按照年复利计息。
★身故保障
18周岁前,退还以年复利2.5%累计的已交保险费;18周岁后,保障提升至15万元。
★保单红利
保险期间内,每年可参加红利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