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身故给付:被保险人身故,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保障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按如下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
(1)累计所缴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2)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200%;
(2)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3、若被保险人在六十周岁(含)生效对应日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