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常会发生的一些损失,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障范围。比如,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由于旅游者个人过失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的各种费用等,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的赔付范围之内;另外不可抗力,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游客人身与财产损失,也不在其责任范围之内。
而游客自己购买的旅游意外险属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无论是由于旅行社的责任、个人过失,还是由于其他各类突发事件,被保险人都可以获得保障。游客可以根据出行情况来选择购买适合境内或境外的旅游意外险。
当然,不少旅行社都在费用设计中也包含了短期意外险,保费金额在10元左右,由游客支付。了解到这点之后,陈先生更加意识到之前出行风险保障的缺失。也决定以后每次旅行之前,如果跟团一定要确认旅行社是否帮购买了短期意外险,没有或者不跟团的话自己一定购买一份短期的意外险。
少儿短期旅游意外险,并非投保越多越好,《保险法》规定,未成年子女基本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在确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时,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
为防范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对少儿意外险保额往往有一个最高限额,意外身故保障一般不超过5万,但是对于北京、上海、广州等几大城市,保额也能提高到10万。而医疗保障一般不超过身故保额的10%-20%。
虽然说如果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若购买了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可以向所投保的多家保险公司索赔,但是未成年人身故和意外伤害医疗限额有较严格的限制。
如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残疾,就可以向投保公司索取保险金,多家保险公司赔付之和不超过身故或残疾保险金限额5万或10万元。同时医疗费用是费用补偿原则,不能获益。如果因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可以在医疗费用的限额内向多家保险公司索赔,但是累计赔偿金额不能大于实际医疗开支。
掌握这些信息后,陈先生觉得虽然儿童短期意外险花费不多,但是也没必要把钱浪费在没必要的项目上,这样能做到既实惠而且保障并不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