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原则通过即将实施
■近148万“学生老幼”纳入医保
■广州从制度上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居住人口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缴费标准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缴费标准为16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8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8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的缴费标准为58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48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100元/人/年;老年居民缴费标准为10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50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500元/人/年。
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将上报省有关部门审定后正式实施。
《办法》采取自愿参保的原则,涉及本市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城镇户籍的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及不受户籍限制的中小学生、大中专学生共约147.9万人,新生儿出生即可参保。加上此前已经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等政策措施,广州市已经从制度上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居住人口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适合范围: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办法》适用于广州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两类人群:一是在本市公办或民办中小学校、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二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其他非在校人员,男年满60岁以上、女年满55岁以上、不能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