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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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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少儿,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正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以下简称学生)。
  本地宝温馨提示:

  为方便参保,少儿和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保可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9月20日至10月30日,市社保局提醒全市学校、社区及少年儿童家庭、大学生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市社保局将于10月至11月托收住院医保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大(中)专院校(下简称学校)应在9月20日至10月30日,将在校学生名单通过市社保局网站的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参保人信息上传;学校上传成功后,新参保学生或少儿家长方可在市社保局网站自行补录详细资料并打印出参保登记表。

  2、10月30日后完成申报的参保人,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五)已毕业的学生,学校应办理停保手续,已参加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未就业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个人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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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少儿医保?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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