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自由设置祝福金和祝寿金在每年及70周岁时的领取日期,如生日、结婚纪念日、开学日等,使受益人在特定的日期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赋予您的爱更深刻的含义。
投保示例投保示例
王先生,公司职员,为自己刚出生满30天的儿子王小天投保20份“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20份“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主附险基本保额都是2万元,年交保费12520元,10年交清,红利累积生息。
保障利益
王小天的保障利益如下:
1、祝福金:自合同生效日起,小天每年可领取1800元,直至终身。王先生指定领取日为小天的生日,将祝福金作为小天的生日礼物和成长纪念。
2、祝寿金:小天70周岁时可以领取一笔金额相当于已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总额的祝寿金11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