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0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应在2010年12月24日前或2011年1月24日前以及2011年2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使用北京银行《京卡》(借记卡)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元钱。
报销:制卡期间持相关证明就医
新参保的城镇居民需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与证件照片采集,用于制作社保卡。这一制作过程大约需要3个月。
在此期间,区县社保部门将为新参保人员发放《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作为其就医凭证。所发生医疗费则需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报销条件的,按照手工报销流程办理。
首诊:"一老"无业者首选社区
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实行社区首诊制度,看病就医需先到社区医院就诊,激活社保卡。老年人和无业居民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中应包括1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人力社保局特别提醒,为保证参保人员明年1月起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对没有选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应在今年12月25日前到街道或乡镇社保所办理选择变更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