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或有效的港澳台外籍人员的有效证件原件(永久性证件)且提供复印件;
6、如监护人是军人,必须验有效的军人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并提供驻深部队的证明;
7、深圳市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证明原件。
本地宝温馨提示:
1.未能提供我市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的参保人不享受财政补贴,374元全部由其家庭负担。
2.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流程,请详见办事易频道文章: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办理
(四)社保机构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通过银行托收保费。
1、9月20日至10月30日期间完成申报的参保人,11月份统一托收本学年(9月份到次年8月份共12个月)的医疗保险费。
本地宝温馨提示:
为方便参保,少儿和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保可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9月20日至10月30日,市社保局提醒全市学校、社区及少年儿童家庭、大学生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市社保局将于10月至11月托收住院医保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大(中)专院校(下简称学校)应在9月20日至10月30日,将在校学生名单通过市社保局网站的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参保人信息上传;学校上传成功后,新参保学生或少儿家长方可在市社保局网站自行补录详细资料并打印出参保登记表。
2、10月30日后完成申报的参保人,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五)已毕业的学生,学校应办理停保手续,已参加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未就业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个人参保手续。
五、门诊就医绑定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
1、未满14周的少儿:家庭有上网条件的,可以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申报系统选择本市一家定点医院(含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作为绑定医疗点;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到就近的街道、社区、定点医院办理绑定。
2、已满14周的少儿(含14周岁):家庭有上网条件的,可以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申报系统选择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定点社康。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到就近的街道、社区、社康办理绑定。
医院与社康的范围及名称可在社保局网站查询
绑定社康后1个月内不得变动。
六、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就医、转诊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七、市社保局网站、网上申报网站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