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少儿医疗住院互助金产生的背景?
A:北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是经市政府批准,于2004年9月由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联合设立的以“互助共济”为原则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在少儿一旦因病、伤住院时,按规定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以减轻患儿家庭经济负担,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也是教育青少年关爱他人的载体。截止2005年6月底,为万余人次少儿支付了住院医疗费用,为700余人次五种大病患儿支付了门诊费用,支付了190余人次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手术治疗费用及500人次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费用。
Q: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有什么特点?
A:1、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
2、收费低,保障程度高
3、已经患病少儿可以参加
4、五种大病专科门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也可由互助金按规定支付费用。
Q:哪些人可以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
A:1、具有本市户籍的在册中小学生
2、具有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儿童(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
3、具有北京市人事局颁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北京绿卡)的外地人员的在京居住子女也可以参加互助金。
Q:少儿住院互助金徼费标准?
A:参加者按学年度(本学年度为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收费,每人每学年度50元人民币。
Q:如何办理参加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的手续?
A:1、中小学生、托幼园所儿童由学校、托幼园所统一办理。
2、2005年8月1日前出生的学龄前散居儿童由医院地段保健科办理。
Q:少儿住院互助金在什么时间收费?
A:9月1日—10月31日。缴费次日生效,有效期至次年8月31日。
Q:为什么要实行定点医院医疗?
A:1、2005——2006学年度全市共91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为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定点医院。
2、少儿住院可在此范围内自愿选择。(详见医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