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意外险时应确定适合的保险金额。目前,不少购买意外险的投保人确定的保险金额偏低,意外发生时,保险无法起到充分的保障作用。由于意外险保费相对便宜,所以不妨多买几份。尤其在意外医疗方面,确定一个充足的额度,对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障十分有助。目前,市面上多家保险公司推出的意外险大多是一年期,也就是只在一年范围内承保,来年若要继续投保,需再次购买。
此外,购买意外险时,要了解所购买险种的免责范围、承保事项及理赔等条款,以免出现理赔纠纷。还有就是要如实填写保单,避免填写错误信息而令保险公司拒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合理选择附加险
在投保意外险时,建议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同时购买。购买数家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并无冲突,投保人在不同的公司重复投保,都能得到理赔。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则不同,其赔偿的标的,是一个事件或行为,即遭受意外后,对就医或接受其他帮助时费用的实际支出的补偿,最高限额是以本次花费为限或合同约定的限额。
投保人在购买主险时,可考虑附加一个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这是在受到意外伤害需住院时的经济补助,是一个独立的补贴。它与上述两个保险不冲突,如果在不同公司购买,可同时获得补助。所以,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一定要考虑周全,不要因漏买、错买险种而不能获得理赔。
投保时需谨慎
一、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要求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被保人出示或递交保险合同条款,出具该险种的保险条款,并要求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概念、定义及其所有的免责条款等,向投保人进行说明,否则,被告免责之说辞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由于意外险合同条款相对比较简单,保险利益也简洁明了,保费较为低廉,因此购买流程并不复杂。除了传统的代理人渠道之外,网络销售方式也开始逐渐流行。投保时,可以选择一些短期的、功能单一的意外险,如保障内容简单、保费低廉、条款清晰的旅游意外险等,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自助平台去购买,注意保存好相关记录。
三、如不幸发生意外事故,投保人需注意保留由警察局、医院等合法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并保留存根,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纠纷提供证据,增加胜诉的砝码。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并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借助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出具详细说明和证据,为自己谋取正当利益。
四、谨防购到“手撕”保单。保监会明令禁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险。所谓撕票方式出据的保单,是指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等内容固定印制在撕票式保险凭证上,但无记载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销售时也未实现电脑联网出单,保单原始信息未能实时进入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保险单。例如,随汽车票、火车票、公园门票一起出售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景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等。投保人在支付保费的同时一定要拿到保险公司出具的正规保单,确保保障责任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