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于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前身故或身体高残,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
三身故金: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身故,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豁免保险费: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间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五红利金(不确定):按照计划书上到孩子30周岁的累积低等红利是8828.65元,中等红利是32914.62元,高等红利是57600.58元。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分红保险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
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六住院医疗报销:住院费用扣除及其它报销外,在医保范围里面的用药,剩下的部分公司按照90%报销,一年最高报5000元。(因为考虑到孩子年龄小,难免一些感冒、发烧容易引起疾病住院)社保
此保险方案的特色:一款保险保障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两个人的风险,一旦投保人有风险交不上保费,孩子的教育金不受影响,带有豁免保费的功能。
五金相伴,悉心呵护保单借款,资金多用保费豁免,人性关怀享受分红,稳健理财三倍返还,多重关爱。